江苏环保绿岛模式建设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关键时期,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名与会嘉宾和表示届时将学习借鉴江苏省作为全国独一的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试点省在“绿岛”项目建设上取得的重大创新和宝贵经验,普遍凝聚行业智慧力量深入探讨“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绿岛”新模式的内涵价值,积极推广全国各地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的典型经验,不断拓宽“绿岛”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路径,有效解决中小企业VOCs治理难度大、成本高、排放不达标、管理难等瓶颈问题,打通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堵点,探索行之有效、可成熟落地的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模式。绿岛模式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尊重土地资源的环境功能。江苏环保绿岛模式建设
长期以来,工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在环保管理中存在自觉性不高、投入不足、管理不强以及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环保监管疲于应对等问题。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于2021年4月出台《北仑区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环保“绿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及入驻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全方面实施准入政策简化优化、产污工段集约集成、治污工程共建共享、环保监管统合统一、产业链条融化融合的系统集成革新,分别涉及审批、治污、监管、产业四个环节,创新提出打造要素保障“绿岛”、污染治理“绿岛”、服务监管“绿岛”和清洁生产“绿岛”,建立环保“绿岛”模式。资源化绿岛模式效应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要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
一方面,环保标准必须达到,环保义务必须履行;另一方面,企业生存发展,困境具体而现实。中小企业如果单独建设完备的污染治理设施,成本过高,难以承受,即便建有简易的治理设施,也很难稳定达标排放,导致相当一部分企业陷入“治污可能要赔、不治可能要停”的两难境地。尤其在肺炎肺炎影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治污成本的大幅增加,对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更是“雪上加霜”。同时,治理污染需要一定的专业性,不少中小企业由于综合实力不强、转产转型频繁,往往缺乏专业的治理技术和人员,治污设施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的现象时有发生,又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恶性循环。
目前,江苏省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绿岛”项目入库筛选原则》和《“绿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类、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类等五类《“绿岛”项目技术指南》以及《“绿岛”典型项目汇编》,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全省“绿岛”项目建设。虽然成效明显,但“绿岛”项目是一个新生事物,推进过程中较大难题是厘清排污责任。按照《环保法》,单个企业须做到达标排放,“绿岛”项目投用后,突破了单个企业达标排放、依证排污的政策约束,不少企业将污染物集中排给了“绿岛”,如果“绿岛”出现超标排放,该怎么办?绿岛模式强调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环境保护原则,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的风险。
简化审批,让企业“较多跑一次”,在北仑区万洋众创城小微园区,首批10家企业从开始委托编制“打捆环评”到各自获取批复不足20个工作日,较革新前节省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企业环评费用大幅减少。一年来,83家企业环评审批时同步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较多跑一次”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据了解,为简化优化准入通道,宁波市北仑区制定实施《北仑区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对可免批的项目一律免批,对不能免批的项目实行打捆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一律简化审批,对既要环评又要许可的项目,全方面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试点,一律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绿岛模式注重提升环保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江苏环保绿岛模式建设
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江苏环保绿岛模式建设
对于溶剂集中回收处置,栾志强认为是发展较好且效益较好的“绿岛”模式, 近年来在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山东省都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效益非常好的相关项目。实践表明,“绿岛”建设在污染治理中发挥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建设和推广过程中也会带来更多的命题。这既考验着项目开发者的格局眼光,也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项目开发者而言,庄志鹏建议,“绿岛”项目选择要进行评估和前期调研,做好必要性分析,核算清楚污染减排、总投资、运维三个重要方面。其次,要避开“杂乱无章”。他解释:“园区内企业产品、行业很杂的要慎重;园区内企业管理混乱的要慎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相关手续的不能做;所在地方相关部门有无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对于具体运营,庄志鹏表示,如果是投资方自己运营,重点考虑专业性能否满足要求;如果是投资方与第三方单位联合运营,要考虑好责权划分;如果第三方单独运营,要重点考虑资金保障与日常管理问题。江苏环保绿岛模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