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活性炭资源化绿岛模式合作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来源:

“新生事物发展壮大需要在某些领域突破原有的条条框框。”不少受惠的企业主呼吁,尽快评估“绿岛”项目的落地效果,不同部门间打破壁垒,联合制定相关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标准,让这一服务中小企业的利好政策用好走稳。由于“绿岛”试点启动时间不长,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区还存在对“绿岛”项目建设需求了解不充分、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地方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再如,部分地区对“绿岛”项目理解存在偏差,不符合的项目偏多,一些项目技术、投资、环境可行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遵循生态对城市发展的保障和依托。上海活性炭资源化绿岛模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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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分布太零散,不具备共建“绿岛”的情况,王亚男建议government要加强引导。“可以引导各种产业形成规模化,尽量达到共建共享‘绿岛’的条件。” 前面提到的家具厂,很多原先就是分散的家庭式作坊,在当地government的引导下,渐渐集中起来。如果实在集中不起来,也可以分工段在不同的地方进行治污处理。橡胶行业废气难治理、危废难处置问题,一直是困扰橡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紧箍咒”。为此,天台县创新思路,通过构建活性炭“感知—更换—运输—再生—回用”的VOCs治理“绿岛”的新模式,实现废气治理水平提升和危废源头大幅减量化,达到经济效益和污染治理双提升的目的,有力推进“无废城市”的建设进程。上海活性炭资源化绿岛模式合作绿岛模式强调绿色发展,致力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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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管理者,陈善莉建议,要建立健全创新性推进政策,在规范建设上深入研究。一是构建联动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绿岛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在规划资金、安全、环保、技术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绿岛建设综合监管机制,及时疏解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引导而不强制,支持而不包办,服务而不干涉,推进绿岛项目有序实施。二是推进形成系列创新经验,结合相关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治污特点等,健全完善系列标准,规范制度设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推进单一治理孤岛变成生态绿岛。第三是明确具体的治污责任,推进相关法规的制定,将绿岛实施主体和入岛市场主体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其次,她建议“绿岛”建设要开展多层次多模式的协同、共治、共享。

配套激励政策。协调金融机构给予“绿岛”项目建设主体低息借款,对符合绿色金融奖补政策的,给予借款贴息等支持;将“绿岛”项目纳入项目环评“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排污总量指标,做到快批快办;对建成并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纳入环保信任保护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绿岛”项目奖补办法,对工业和服务业“绿岛”项目、农业“绿岛”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的20%、40%直接给予奖补,切实缓解“绿岛”项目建设的投资压力。绿岛模式将绿色环境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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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庄志鹏也以注塑、塑料制品、发泡等行业为例,指出建设“绿岛”要考虑规模是否足够大,VOCs总量削减是否与投资成正比。庄志鹏表示:“比如占地面积很大的一个企业,它的VOCs污染物减排量只达零点几吨,那支持其建设绿岛就没有意义。”另外,建设“绿岛”仍需区域性统筹性考虑,让“绿岛”模式能够长期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毅强解释,“绿岛”集中产污、治污的需求一定是工业企业聚集的地方,往往土地资源会紧张,如果区域性统筹规划欠缺,会导致后期的配套服务跟不上,难以持续稳定运行。他表示,“绿岛”项目一次性的建设成本其实比较大,建起来后,如何维系后期的运营仍然存在挑战。绿岛模式强调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环境污染。上海活性炭资源化绿岛模式合作

通过绿岛模式的实施,我们成功提升了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上海活性炭资源化绿岛模式合作

8月11—12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单位承办的工业集聚区减污降碳档次高论坛暨首届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与运营大会(简称“大会”)将在美丽的滨海城市——江苏盐城举办,为期一天半的大会将以“让共享治污发挥共赢效应”为主题,邀请部委领导、省市领导、专业人士学者和企事业单位等表示共同聚焦研讨工业集聚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与运营等议题开展研讨交流,普遍凝聚共识。上海活性炭资源化绿岛模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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