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和活性炭绿岛模式EPC+O
VOCs“绿岛”共享喷涂中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了源头减排、过程严控和末端处理,除使用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的水性油漆外,还通过管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全密闭集中收集,末端采用国内先进的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CO催化氧化处理工艺,每年可减少VOCs排放量120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为实时掌握烟气排放浓度,中心安装了1套VOCs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对有机废气进行在线监测,同时安装了1套脉冲式除尘器,确保烟尘污染物达标排放。绿岛模式将绿色环境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方面面。饱和活性炭绿岛模式EPC+O
循环利用低碳治理模式发展迅速,为解决大量中小型污染源VOCs治理问题,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2023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均提出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集中涂装中心,以实现VOCs集中高效低碳处理。采用“绿岛”治理模式进行综合治理,既可以保证污染源的达标排放,又可以保证设施经济运行,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福建回转窑绿岛模式设计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经验。
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全覆盖式”再生利用,出台方案,擘画体系蓝图。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谋划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将以往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方式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方式,引导全县相关企业加入回收再生体系。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县279家使用活性炭治理废气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制定标准,落实规范处置。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与服务技术规范》,对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活性炭从填装、使用、更换到再生全链条环节规范化处置管理,助推回收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新生事物发展壮大需要在某些领域突破原有的条条框框。”不少受惠的企业主呼吁,尽快评估“绿岛”项目的落地效果,不同部门间打破壁垒,联合制定相关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标准,让这一服务中小企业的利好政策用好走稳。由于“绿岛”试点启动时间不长,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区还存在对“绿岛”项目建设需求了解不充分、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地方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再如,部分地区对“绿岛”项目理解存在偏差,不符合的项目偏多,一些项目技术、投资、环境可行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绿岛模式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尊重土地资源的环境功能。
实现废气源头全密闭全收集。橡胶行业炼胶、硫化工序是VOCs等废气产生的主要环节,传统的废气收集设施简单落后,且收集效率低,废气无组织扩散严重。强化源头管控,针对各个典型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废气收集方式,对硫化和修边工序产生废气进行了全密闭全收集,并在硫化机密闭单间操作口安装了一套联动装置,用于控制进出自动关闭,提高废气收集率。推行活性炭“碳箱码”管理,平台将根据企业活性炭设施的管理水平、管理效果和环境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实时进行红、橙、黄、绿四色赋码,实施精确分级监管。该平台“荣获浙江省数字开放大赛二等奖”。在绿岛模式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研究。福建回转窑绿岛模式设计
绿岛模式注重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遵循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原则。饱和活性炭绿岛模式EPC+O
2022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科技部等15部委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推进涉 VOCs 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为相关“绿岛”项目建设释放出明确利好信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所副所长、研究员宁淼指出,“绿岛”项目是大气专项资金VOCs综合治理类项目非常主要的重点支持方向。具体到新建相关项目的支持额度,她表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支持额度达30%;VOCs源头治理支持生产线改造的20%;新建集中喷涂中心的末端治理设施支持50%,生产设备支持20%。饱和活性炭绿岛模式EP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