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智能防撞主动预警系统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来源:

针对交通运输部所述的六种常见的安全生产风险,除了《意见》中“防控要点”提到应采取的各种规章制度、人员配备、规范布防、专项行动外,中国公路学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合相关产学研用单位科技力量,共同研发、转化的新一代交通安全技术——车道级智能雷达主动安全预警防护技术,有望为上述安全风险防控再增加一道“硬防护”,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由该技术产业化形成的系列产品——路宁宝、车宁宝、雾宁宝,逐渐引起了行业的极大关注,被誉为交通安全领域的“吉祥三宝”。智能防闯入防撞击主动预警系统的重中之重设备是系统主机。铜川智能防撞主动预警系统

铜川智能防撞主动预警系统,预警系统

智能防撞(防闯入)主动预警系统,该系统由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预警主机、智能磁吸式预警副机及手环式预警副机组成。用户可于智能预警主机操作面板上自主设置预检测车辆的距离、速度和音量,实时观测上游车辆偏离车道数值,以适合应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乡公路等养排作业与事故处置现场的智能防撞(防闯入)预警。智能手环式预警副机——当危险车进入作业现场所在上车道上游50m(可于主机自主设定数值)且速度大于35Km/h(可于主机自主设定数值)时自动报警。智能手环具有手表功能,并能以蜂鸣音和振动实时预警。手环内置充电电池,智能预警续航时间大于10h;南充特种车辆防撞预警系统车道级智能雷达主动安全预警防护技术,有望为安全风险防控再增加一道“硬防护”,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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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宁宝”的功能和使命:对公路行业从业者而言,极不愿意听到的消息就是路上发生撞击事故。一旦撞击发生,轻则财产损失,重则人身伤亡。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进行临时作业,如裂缝与坑槽修补、路面清扫、绿化修剪、事故处理及清障救援等,一旦出现撞击,大概率都是恶性安全事故,无论哪一方责任,处理起来都非常棘手和麻烦。此预警系统能实时准确检测并跟踪作业现场所在车道上游300米范围的车辆,当有车辆进入作业现场所在车道末端上游200米范围且速度大于60公里/时(可自行设置)或压线、S型行驶等可能威胁作业现场人员人身安全时,智能预警主机即实时向上述车辆发出有效定向声波预警,及时提醒上游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变道行驶。如车辆变道行驶或减速至60公里/时以下行驶时,主机自动关闭预警定向声波。

路宁宝是专门应对道路风险33研制的,被使用者誉为道路作业现场的“安全守护神”。该成果集雷达探测、计算机算法分析、定向声波等高新技术于一体,具有辨别危险、定向声波、智能摇旗、副机爆闪、手环震动、光电图文、指挥调度、二次预警等安全主动预警防护功能。使用时,将路宁宝放置在作业过渡区中间位置,它能实时监测作业区上游交通状况、准确分辨危险车辆,提前、主动、二次、有效预警上游车辆,必要时通知作业人员及时躲避。路宁宝的诞生,不仅开创了国内道路现场作业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更为道路养护、事故处置、路政巡查和清排障作业增添了一道新型可靠的“安全防护墙”。智能防闯入主动预警系统,可实时准确检测并跟踪作业现场所在车道上游300米范围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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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宁宝——作业车辆防撞神器。车宁宝是专门应对解决风险1、2、3、4,这些公路交通运输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由相关产学研用单位科技人员联合攻关研发而成。车宁宝与路宁宝工作原理基本一样,它们既有质的联系,又有形的区别。路宁宝放置在路面作业区过渡段,重点解决的是全天候有效防范社会车辆误闯入道路养排、事故处置作业区问题。车宁宝安装在各种车辆上,重点解决的是作业(运输)车辆全天候、各方位安全防护问题:向前(约300米),能根据前方路况提醒驾驶人注意各种阻挡物,防止追尾前方车辆或撞上其它物体,紧急情况下自动刹车;向后(约300米),能有效预警后方车辆与本车保持安全距离和行驶速度,必要时二次增强预警,“迫使”其变道或减速,防止被追尾;两侧,能有效预警周围的人或车与本车保持安全距离,实时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智能防撞防闯入主动预警技术是事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发明。阳泉智能防撞预警系统

预警系统可提前主动智能预警,有效防范作业现场上游车辆闯入作业区或撞击作业车辆。铜川智能防撞主动预警系统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可能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只包括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铜川智能防撞主动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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