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咨询进口化妆品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来源:

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新版系统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在发现或者获知化妆品不良反应后,应当通过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报告。暂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化妆品经营者和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向所在地市县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由其代为在线提交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也可以向所在地市县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市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由上述企业或者单位代为在线提交报告。二、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新注册用户请在系统登录指定页面,点击“基层机构注册”提交注册申请,填写有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系统注册用户可以使用其账号密码登录系统,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此前已注册的系统用户,可以继续使用其原账号密码在上述网址登录系统,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高能仓储,敏捷配送,进口化妆品让美丽无需等待。备案咨询进口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品牌、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免税化妆品的收货人在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供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方式、产品清单等相关信息。离境免税化妆品应当实施进口检验,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免于标签的符合性检验。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注明该批产品只用于离境免税店销售。初次进口的离境免税化妆品,应当提供供货人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声明、国外官方或者有关机构颁发的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原产地证明、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配方等。物流园区国内仓配进口化妆品欢迎咨询了解海关监管要求,确保进口化妆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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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化妆品在保税区内不仅享有税收和物流上的便利,还能开展一系列的业务活动,进一步拓宽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监管部门在保税区内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进口化妆品的质量与安全。

       首先,进口化妆品在保税区内可以设立展示中心,展示当前产品和品牌形象,吸引潜在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注意。监管部门会对展示中心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展示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其次,保税区为进口化妆品提供了跨境电商的机遇。然而,跨境电商业务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产品真伪辨别、质量安全等。为此,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保税区内跨境电商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进口化妆品在保税区内还可以开展市场调研和品牌推广活动。监管部门会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企业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监管部门在保税区内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通过该体系,可以追踪进口化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确保产品从源头到消费者手中的质量和安全可控。

   

 如何选用美白进口化妆品?

       首先,应该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美白进口化妆品,购买的产品标签中必须要有国家药监局的产品批准文号,也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国家局“化妆品监管”APP核对产品注册信息与实际标签标注的信息的一致性。选购时注意区分去美白类中的具物理遮盖的进口化妆品。

      避免购买标签上有明显违规宣称的进口化妆品,如“快速美白”、“七日白”、“医学美白”等,因为有些假冒伪劣产品正是通过这些虚假宣称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上述宣称的背后常常会涉嫌一些非法添加的情形,如非法添加激SU和铅、汞等禁用物质,反复使用激SU类产品会使皮肤异常敏感,变成“激SU脸”引发依赖型皮炎,严重的会对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

      根据季节特点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进口化妆品,对敏感皮肤的消费者在局部皮肤试用后再使用。使用前注意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尤其是一些警示用语。如使用后出现皮肤红种、刺痒等症状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在使用美白进口化妆品的同时一定要尽可能减少日晒对皮肤产生的影响,尤其是使皮肤晒黑的长波紫外线UVA,否则会影响产品的美白效果,建议在春夏季节外出时配合使用防晒化妆品。 严格检验检疫,守护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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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在我国境内初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的申请资料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按照技术审评的要求组织开展技术审评,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资料真实完整,能够证明原料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技术审评通过的审评结论;(二)申请资料不真实,不能证明原料安全性、质量可控性,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技术审评不通过的审评结论;(三)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收到补充资料后审评时限重新计算;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技术审评不通过的审评结论。技术审评结论为审评不通过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技术审评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复核的内容只限于原申请事项以及申请资料。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论。物流不停歇,美丽不打烊,进口化妆品满足您的每一个瞬间。洋山港保税加工进口化妆品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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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懂进口化妆品成分表?

      进口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称。实施全成分标识规定,既符合各国法规规定,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能提供更完整的产品信息,以方便消费者选择需要和喜爱的产品并避开过敏的原料。

      进口化妆品成分表的标识有如下规律:

      ①所标识的成分名称按其在配方中的含量由大到小进行顺序,即排位越靠前,表明这个成分在该进口化妆品中的含量越高。例如,水是大多数进口化妆品中常使用的溶剂,在许多情况下是含量多的成分,所以它一般在成分列表的靠前的位置。

      ②对于在进口化妆品中含量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在位于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之后,可以任意排列顺序,也就是说,这类进口化妆品成分之间可以不分先后。

      ③香精虽然是多种香料的混合物,但在配方表中只作为一个进口化妆品成分,用“香精”一个词进行标注,并和其他成分一起按照加入量的顺序排入成分表中。

      ④色素一般以着色剂的编号(即索引号)进行标注,如“CI73015”,如果没有编号,可以采用着色剂的中文名称,如“颜料黄”。 备案咨询进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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