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式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来源:

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2)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3)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2)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3)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2)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泡沫喷雾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单独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2)保护面积不大于200㎡的烃类液体室内场所。机械控制器适用于较简单的系统和较小的区域。压力式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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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灭火原理:(1)隔氧窒息作用。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表面与空气隔绝,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起到窒息灭火作用。(2)辐射热阻隔作用。泡沫层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因此可防止可燃物本身和附近可燃物质的蒸发。(3)吸热冷却作用。泡沫析出的水可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水溶性液体火灾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应采用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泡沫,不能采用液下喷射泡沫。对于非水溶性液体火灾,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选用蛋白、氟蛋白、成膜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均可;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成膜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平衡式泡沫灭火系统泡沫药剂喷雾喷头可以产生更细的泡沫,适用于较小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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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组成及灭火原理七氟丙烷气体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泡沫液储罐、七氟丙烷储罐、供水系统、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七氟丙烷气体泡沫产生器、阀门和管道等部件组成。灭火系统启动后,水流通过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和泡沫液混和,形成泡沫混合液,泡沫混合液再经过七氟丙烷比例混合装置和七氟丙烷液体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七氟丙烷液体和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液体,该混合液体通过特制的七氟丙烷气体泡沫产生器后产生一定倍数的七氟丙烷气体泡沫,施加到燃液表面进行灭火。七氟丙烷气体泡沫兼具空气泡沫覆盖隔离和七氟丙烷气体化学抑制的双重灭火功效。七氟丙烷气体的密度约是空气的6倍,利用七氟丙烷灭火剂发出的泡沫均匀、致密,覆盖隔离作用及抗烧性能明显优于空气泡沫。另外,由于七氟丙烷的饱和蒸汽压为0.45MPa(25℃),在灭火系统管道内呈液态,与泡沫混合液能充分混合且为液体单相流,便于系统的工程应用。

1.全淹没系统全淹没系统是指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将泡沫喷放到封闭或被围挡的防护区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的灭火系统。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特别适用于大面积有限空间内的A类和B类火灾的防护;有些被保护区域可能是不完全封闭空间,但只要被保护对象是用不燃烧体围挡起来,形成可阻止泡沫流失的有限空间即可。围墙或围挡设施的高度应大于该保护区域所需要的高倍数泡沫淹没深度。2.局部应用系统局部应用系统是指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直接或通过导泡筒将泡沫喷放到火灾部位的灭火系统。对于高倍数系统来说,局部应用系统主要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也可用于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液化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设置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有2个目的,一是当液化天然气泄漏尚未着火时,用适宜倍数的高倍数泡沫将其盖住,可阻止蒸气云的形成;二是当着火后,覆盖高倍数泡沫控制火灾,降低辐射热,以保护其它相邻设备等。买泡沫灭火系统请找阿茨勒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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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4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应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30s,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规范第6.2.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泡沫供给速率的检查方法,应记录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然后按制造厂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得出的泡沫供给速率,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非常小供给速率;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商场泡沫灭火系统施工方案请联系阿茨勒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欢迎来电洽谈。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质量记录

高压泵可以提供更高的喷洒压力和更远的喷洒距离。压力式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设计要求1.低倍数系统固定顶储罐1)固定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横截面积确定。2)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5.0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0min。2.低倍数系统外浮顶储罐1)钢制单盘式与双盘式外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2)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3.低倍数系统内浮顶储罐1)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其他内浮顶储罐应按固定顶储罐对待。2)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规范要求的1.5倍,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4.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10000m³的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当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宜为固定式。2)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液上喷射形式,且保护面积应按油罐的横截面积确定。3)系统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L/(min·㎡),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压力式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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