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基因药物生产用高盐核酸酶70921-202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来源:

ArcticZymes产品广泛应用于药物生产、分子研究、体外诊断等领域。例如,在药物生产领域,盐活性核酸酶(SANs)系列产品用于细胞基因药物及Vaccine的virus载体生产过程。在分子研究领域,虾碱酶(SAP)、DNA酶(Dnase)、蛋白酶(AZ Proteinase)、连接酶(R2D Ligase)等用于头部Life Science品牌的科研kit中。在体外诊断领域,等温扩增酶、UNG酶、蛋白酶等产品应用于国际TOP诊断公司的生产流程中。此外,ArcticZymes专注于开发更好的解决方案,不断超越合作伙伴的期待,从而与合作伙伴建立牢固可靠的关系。高盐浓度下,宿主DNA与蛋白质能够更高效解离,从而更容易被降解。甘肃基因药物生产用高盐核酸酶709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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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生物生产工艺用的核酸酶以BenzonaseTM(BenzonaseTM是Merck的注册商标)为主,能高效降解任何形式(双链、单链、线状、环状)的DNA和RNA。该酶来自于大自然界普遍存在的S.Marcescen,通过E.coli发酵生产得到。该酶的适宜反应条件是低盐浓度范围(<100mM盐浓度),且酶活随着盐浓度上升而下降,在300mM盐浓度时酶活几乎丧失。对于细胞基因药物常用的两种病毒载体LV和AAV,LV由于含有脂包膜结构一般都在生理盐条件下存在,而AAV在高盐条件下不易团聚、更稳定。而在生理盐浓度及更高浓度条件下,Benzonase活性受到抑制。重庆上海倍笃生物高盐核酸酶GMP级别SAN HQ提供了更多的监管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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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质粒瞬转体系生产病毒载体,会引入宿主细胞DNA残留(HCD)、蛋白残留(HCP)、工艺杂质(如antibiotics、核酸酶等外源物质)等污染,存在潜在的致瘤性和免疫原性等风险。药品监管机构一般允许生物制品中存在10ng/dose以下的残留DNA。此外,根据杂质来源、工艺以及产品类型不同,也会对HCD限度做不同要求。为了达到这个要求,一般通过核酸酶处理和色谱联用的方法。一般在细胞培养液裂解/收获、澄清收获及超滤浓缩等环节加入核酸酶处理,需要工艺摸索来确认处理方式。

ArcticZymes厂家对盐活性核酸酶系列产品(Salt Active Nucleases,SANs)的生产及质控,在符合ISO13485:2016体系基础上,增加了cGMP质控标准,如microbes、endotoxin、蛋白酶等,符合USP-EP要求。厂家提供HQ级别和GMP级别的SAN HQ高盐核酸酶和M-SAN HQ中盐核酸酶,从成本角度分别满足临床前和早期临床阶段、商业化大规模生产阶段的需求;且GMP级SAN HQ高盐核酸酶已完成在FDA的药物主文件(Drug Master File, DMF)申报备案,助力加快药物申报流程。高盐能够抑制AAV病毒载体聚集,提高AAV病毒载体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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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HCD的残留量有明确的规定。美国FDA发布的指导原则中指出生物制品HCD残余限度为 100pg/剂,对于大剂量生物制品如单克隆抗体,根据其残留DNA来源及给药途径,残留量可放宽至 10ng/剂。细胞基因药物终产品的DNA残留有两种来源,分别是宿主细胞DNA(HCD)和转染用的质粒。质粒和HCD的存在形式不同,去除效率也差别很大。其中,质粒是裸露的DNA双链,带强负电荷,通过色谱纯化主要是离子交换能够很高效去除;HCD则是以核小体紧密折叠形成的染色质形式存在,几乎不以裸DNA形式存在,所以很难去除。SAN HQ高盐核酸酶在盐浓度400-650mM条件下活性达到峰值。北京基因药物生产用高盐核酸酶70921

SAN HQ高盐核酸酶更适合用于AAV生产。甘肃基因药物生产用高盐核酸酶70921-202

残留的宿主DNA是生产中产生的杂质,其存在潜在的致瘤性、传染性和免疫原性等风险。相关研究表明,基因的大小普遍在200bp以上,因此大于200bp有可能会有一定的致病性,而且残留DNA片段越大,生物制品的风险等级越高。因此,各国监管机构对其提出了严格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关于人类基因zhiliao新产品生产指导文件》中明确指出HCD的片段要小于200bp。2022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CDE)发布的《体内基因药物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也明确指出需对DNA残留量和残留片段大小进行控制,建议尽量将DNA残留片段的大小控制在200bp以下。甘肃基因药物生产用高盐核酸酶709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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