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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8月17日 来源:

    3、行业技术规范或者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自动监测,但排污单位现状未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自行监测要求建议按以下方式填报:1)在填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是否需改正”时,未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应该选择“是”。2)在系统“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要求”填报页面中对应污染物名称点击“编辑”。在监测内容中点击“选择”,应选择烟气的物理参数,如:烟气流量、氧含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等,而不是污染物因子。3)结合企业实际填报,企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在监测设施中点击“选择”,应选择“手工”。在”手工监测频次”中按核发部门的监测频次要求填报,并在其他信息中备注“自动监测未安装,待整改”。4)在“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增加的内容”填报页面中点击“添加改正内容”,将改正措施、整改时限(如该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整改时间按照各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不能超过3个月)、整改计划等具体内容填入。voc监测系统主要由预处理系统,气相色谱仪,温压流,采样探头等组成。宜昌原装生产厂家voc监测系统厂商

《中华人民***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孝感销售voc监测系统厂商voc监测系统自带预处理过滤装置。

    3.对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排污单位,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编制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并填报自行监测相关内容。但纳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应当按照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填报自行监测相关内容。附录1《总则》废水排放自行监测指标及比较低监测频次管理类别排放口类型监测指标比较低监测频次直接排放间接排放重点管理总排口主要排放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流量、其他a1次/月b1次/季度b一般排放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流量、其他a1次/季度1次/半年车间排放口***类污染物c1次/月b简化管理总排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流量、其他a1次/季度1次/半年车间排放口***类污染物c1次/季度注a:其他污染项目根据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审批环评文件和使用原辅材料综合确定。

    一、对于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简称《总则》)进行排污申报的企业,其自行监测应如何填报?1.《总则》适用范围明确: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简称“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无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本标准(《总则》);涉及通用工序的,执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2.适用《总则》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排污单位,除涉及的通用工序外,其他情形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编制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并填报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按以下优先序选择执行相关技术规范:(1)涉及“锅炉”及“燃气轮机”废水、废气排放的,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填报自行监测相关内容。(2)涉及“工业炉窑”废水、废气排放的,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1121—2020)》有关自行监测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填报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工业炉窑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3)其他情形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有组织废气对策措施1)加强对企业废气排放量的监控和控制;2)针对本企业具体情况,如果废气种类复杂,需要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如无机废气采用水、酸、碱等溶液吸收,有机气体采用冷凝、吸附、溶剂吸收等方法;3)选择有效、经济的处理工艺,对废气中的物质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如使用活性炭、碳纤维吸附可以循环使用其中的有用物质,使用溶剂吸收实现废物的资源化,使用吸附耦合催化燃烧的技术可以实现原位再生,对于无法再利用的物质,可以采用焚烧及新型分子裂解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无组织废气对策措施1)增加收集设施,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2)加强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管线、阀门、泵等)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严密性,防止跑冒滴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3)分析现有工艺的合理性,改造工艺和设施以减少废气产生;4)对全过程:装料、卸料、生产过程以及废水处理装置等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选择合理的收集技术和处理工艺,加强收集的有效性、处理工艺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变无组织排放转为有组织达标排放。武汉官方voc监测系统销售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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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起草过程中多次进行**论证,并征求了生态环境部、省直相关部门和各省辖市人民**,以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建议。制定工作贯彻了绿色**原则、合理可行原则、客观公正原则与体系协调原则。其中,标准的制订充分考虑到与其他行业型、通用型或综合型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衔接,使标准对生产各产污环节的污染排放控制,能够抓住影响大气环境改善的主要因素,避免交叉重叠;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限值与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相适用、配套,满足环境监督管理对标准的要求;标准制定还考虑了生产和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承受力等因素,尽可能做到管理严格、技术先进、经济可行,保证标准的可实施、可执行。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据介绍,标准规定了河南省印刷工业企业、涂装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标准明确适用于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宜昌原装生产厂家voc监测系统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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