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环保生态节地葬是什么

时间:2024年12月28日 来源:

法官表示,上述案件认定侵权并非源于其他家庭成员选择了海葬这一安葬方式,而是基于行为人阻碍他人祭奠权的行使构成了侵权。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祭奠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祭奠权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自然人为逝世亲属祭奠的权利。祭奠权正是公民基于与逝者的亲属身份关系,而享有的对逝者表示追思的一种人格权益,是死者近亲属的精神利益,依法应受保护。祭奠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亲人去世的知情权、安置遗体骨灰、参加亲人葬礼、进行祭奠活动、墓碑署名权等。生态节地葬鼓励人们珍视阳光、空气和水的价值,彰显对生命的敬重。徐汇环保生态节地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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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节地葬特点:一、不保留骨灰安葬,指在规定区域内进行骨灰撒海、撒散、集中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一种安葬形式。二、遗体节地型墓位安葬,指在土葬革新区安葬设施内(或在火葬区的少数民族公墓内)采用节地型墓位安葬遗体的一种形式。遗体节地型墓位的标准为:安葬遗体的单人墓位和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分别小于4㎡和6㎡,墓碑高度(碑额至地面的距离)低于1m,硬质墓材覆盖面积不超过墓位总占地 30%。三、遗体深埋不设墓碑安葬,指将遗体埋葬在地下深度不小于1.5m或地宫,墓位不突出地面,不设硬质墓碑(或设置其他小型标识物)的一种葬式。南桥森林葬生态节地葬面积生态葬充分利用森林、山地等自然地形,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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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蒋增钢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杭州市积极推动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推广各类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如自1989年起组织集中江葬30次,在临平区建成我省较大的骨灰存放设施“安贤百年居”,在余杭区打造“是墓不见墓”集旅游和生命纪念于一体的“径山如意陵园”;在临安区创新推广公益性壁葬公墓;在建德市全域推进骨灰堂建设……逐步引导人员“终归自然”的生命理念。政策引导与观念转变之下,选择节地生态葬的人数在逐年增加。

在“花果鱼米之乡”漳州,“生命公园”理念不仅融入了公益性公墓建设,还与当地的自然景观、特色产业相衔接。在龙文区郭坑镇扶摇村,生命公园保留了龙眼园林中原有的阶梯式地貌,稍作平整,在林中设置生命里程碑;在龙海区白水镇方田村,天然石头被植入孝亲文化,成为一道风景;在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整体风格则以樱花为主题……漳州市在公园用地、建设模式、树木选材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建设别具地方特色的生命公园。长泰区民政局局长王泳中说,以生命公园的形式修建骨灰安葬设施,并因地制宜设置草坪葬、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不仅一改传统陵园压抑氛围,还能较大限度保护耕地、林地及生态环境。节地葬鼓励使用生态型墓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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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逝者近亲属享有对骨灰进行安葬的权利,处置逝者骨灰也是祭奠权的基本内容。关于近亲属的具体范围,《民法典》头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具体顺位而言,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法定继承顺位的规定予以确认,即配偶、子女、父母为头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一般而言,出于尊重逝者意愿的角度出发,骨灰安葬方式应遵遗愿。如未留有遗愿,则应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尊重逝者所在地区的传统习俗、社会习惯、宗教信仰。在此情况下,亲属之间仍然无法就安葬方式协商一致,则依较亲近原则确定权利主体顺位,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亲疏为优先考量因素,以与死者生前生活的紧密程度为辅助要考量的因素。生态葬介绍:一种绿色、环保、节地的殡葬方式,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南桥森林葬生态节地葬面积

节地葬趋势:从传统墓葬向绿色生态葬转变。徐汇环保生态节地葬是什么

“节地生态墓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花坛葬、草坪葬、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六大节地生态葬类型,您能接受哪一种?所谓生态葬是指死者遗体火化后,通过“花葬”、“树葬”、“草坪葬”等不占或少占用土地资源的方式对骨灰进行安葬。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民政部等九部门2016年2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徐汇环保生态节地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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