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窑绿岛模式综合解决方案
近年来,“绿岛”项目建设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我国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同促进作用愈加凸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新基建”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同时催生新一轮的环境治理市场需求。国家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中均明确提出支持“绿岛”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革新委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的《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所称“绿岛”是指由government、企业或社会多元主体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投资建设可供多个排污单位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规范管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绿岛模式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使城市与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相融合。回转窑绿岛模式综合解决方案
VOCs“绿岛”共享喷涂中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了源头减排、过程严控和末端处理,除使用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的水性油漆外,还通过管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全密闭集中收集,末端采用国内先进的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CO催化氧化处理工艺,每年可减少VOCs排放量120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为实时掌握烟气排放浓度,中心安装了1套VOCs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对有机废气进行在线监测,同时安装了1套脉冲式除尘器,确保烟尘污染物达标排放。回转窑绿岛模式综合解决方案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不断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绿岛”治理模式具体有三类应用案例。一是在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城市、园区和产业集群),建立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实现活性炭资源的循环利用。二是在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立溶剂分散回收+集中提纯/处置中心,实现有机溶剂的循环利用。三是在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对喷涂废气进行统一高效治理。这些应用案例在行业内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成功带动了从事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和溶剂分散回收+集中提纯/处置企业的快速规模化发展。
强化监管措施。明确“绿岛”建设运维主体及“入岛”中小企业的排污许可责任,清晰划分权责利;要求“绿岛”项目安装污染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绿岛”项目运行情况考核机制,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信息公开。通过一揽子的监管措施,防止“绿岛”不“绿”,变分散排放为集中排污。组织召开全省“绿岛”建设现场会,先后编制两辑《全省“绿岛”建设试点项目典型案例汇编》,以丰富的典型案例,分享经验做法,加强引导示范。通过绿岛模式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目前,天台已完成橡胶行业的试点工作,接下来将总结经验在橡胶行业、汽修行业、喷涂行业等全方面推广,为全省大气VOCs治理贡献天台力量。”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裘周旭表示。根据服务产业和功能的不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首批106个“绿岛”项目划分为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三类。“‘绿岛’项目让中小企业获得专业化环保治理服务,腾出更多精力聚焦主业谋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表示。2020年2月,江苏在全省启动“绿岛”建设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治污与发展难题,一年多来努力为中小企业压减治污成本、实现绿色发展蹚出了一条新路子。绿岛模式强调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环境保护原则,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的风险。回转窑绿岛模式综合解决方案
在绿岛模式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回转窑绿岛模式综合解决方案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所副所长、研究员宁淼在会议中指出:“对于VOCs综合治理类项目,每年大气专项资金都有大量的支持,其中‘绿岛’项目是非常主要的重点支持方向。”她介绍,据统计,针对狭义“绿岛”项目(不涵盖农业、餐饮油烟等类型),当前,全国省份累计完成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这3种类型的“绿岛”项目共144个。具体到新建相关项目的支持额度,她表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支持额度达30%;VOCs源头治理支持生产线改造的20%;新建集中喷涂中心的末端治理设施是支持50%,生产设备支持20%,但需要说明替代企业的一个情况,意味着集中涂装同时不能保留原来分散的喷涂,项目要实现相对较大的减排量。回转窑绿岛模式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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