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26-83-4

时间:2021年05月09日 来源:

配制标准溶液的方法一般有以下:1、直接配制法用分析天平准确地称取一定量的物质,溶于适量水后定量转入容量瓶中,稀释至标线,定容并摇匀。根据溶质的质量和容量瓶的体积计算该溶液的准确浓度。能用于直接配制标准溶液的物质,称为基准物质或基准试剂,它也是用来确定某一溶液准确浓度的标准物质。作为基准物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试剂必须具有足够高的纯度,一般要求其纯度在99.9%以上,所含的杂质应不影响滴定反应的准确度。2)物质的实际组成与执业医师网它的化学式完全相符,若含有结晶水(如,硼砂Na2B4O7·10H2O),其结晶水的数目也应与化学式完全相符。在保存过程中,还是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挥发导致成分的值与COA不符合。20526-83-4

20526-83-4,标准品

关于标准溶液的知识解读:配制和标定方法(1)直接配制法基准物→干燥处理→分析天平称量→溶于纯水→转入容量瓶(已校正)→纯水稀释至刻度→摇匀。(2)标定法标定:①非基准物质先配置成近似(略高)所需浓度溶液;②再用基准物质测定其准确浓度,这一操作称为标定。三种方法:包括直接滴定法、间接滴定法、比较法。能用于直接配制或标定标准滴定溶液的物质,称为基准物质。基准物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物质必须具有足够的纯度,其纯度要求达到99.9%以上;而杂质含量应低于滴定分析所允许的误差限度;②物质的组成(包括:其结晶水含量)应恒定并与化学式相符;③试剂性质稳定,不易吸收空气中水分、二氧化碳或发生其他化学变化;④具有较大的摩尔质量。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物质称为基准物质,如,无水碳酸钠、邻苯二甲酸氢钾、重铬酸钾、氧化锌、碳酸钙等。对于如,盐酸、氢氧化钠、高锰酸钾、硫代硫酸钠等不符合基准物质条件的试剂,不能用直接法配制标准滴定溶液,需要采用间接法。05-Jul-1994材质均匀是标准物质的首要条件。制备好的样品首先要经过均匀性检验。

20526-83-4,标准品

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1.水溶性金属标准溶液的配直接用经酸清洗或打光的高纯金属丝、棒、片,或高纯金属氧化物,或优级纯的(光谱级、基准纯度的)金属盐类,溶解于高纯度的酸中,加双重蒸馏去离子水配制成酸性水溶金属标准溶液。2.非水金属标准溶液将高纯或优级纯以上的金属有机化合物溶解于合适的高纯有机溶液中;(以C或C脂肪族酯或酮、C烷烃为佳)配制成非水金属标准溶液,或将金属离子转变为可萃络合物,用合适的高纯有机溶液萃取,有机相中的金属离子的含量通过它在测定水相中的含量,间接地加以标定。

自行配制的标准溶液必须具备几个基本要求:1.应采用具有高纯度的溶质或基准物质(如金属、金属氧化物或金属化合物;酸、碱、金属有机化合物、适宜的盐类、有机溶剂等)。2.为确保配制标准溶液的可靠性、准确性,实验室的设备、环境设施均应满足其要求,(应有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特别对灰尘、电磁干扰、放射、温度、湿度、供电等)。3.具有符合称量要求器具、应有正确称量的电子分析天平,并通过周期性的检定,有质检部门检定的证书。4.要有配制标准溶液的纯度高的溶剂(采用双重蒸馏去离子水、高纯浓度的酸、碱或有机溶液)。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20526-83-4,标准品

对照品的保存:对于对照品的保存,需考虑其稳定性,应保证其在适当的保存条件下,以保证该对照品特性及特性量值的稳定,可以贮存在干燥、阴凉、洁净的环境中。理论上为了增加其稳定性,一般保存于0度以下,但对于含水的对照品0度以下保存可能会影响其稳定性,因此对于大部分对照品,保存在5摄氏度左右的环境比较好。对照品是当前化学药品研发中不可分离的关键部分,也是药物研发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由于对照品的用途普遍,在使用时有些研发人员存在用同一对照品作不同目的。在实际使用中发现部分研发人员混杂使用同一对照品,将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于鉴别,鉴别用对照品用于含量测定,较后导致实验结果不准确。使用法定对照品进行标定来作为工作对照品在药物研究中使用。20526-83-4

对于配制成溶液的标准品除非产品标签指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20526-83-4

使用中的问题:工作标准品(对照品)使用中的问题。工作标准品(对照品)虽经有关部门认可,但要求有标化日期、复标日期、贮存条件、使用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做好相应记录,但有些企业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大多数生产企业未规定复标期限和贮存条件,一次标定,用完为止,其使用期限也未进行验证;有些企业记录不完整,对使用工作标准品(对照品)不能溯源。使用说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标准品(对照品)大部分均无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期限,大都沿用新的批号出现、旧的批号自动停止的管理方式。20526-83-4

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石湖荡长塔路465号6幢,是一家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植物提取物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批发实验设备及耗材、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从事各类生化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的研发、分装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上海源叶生物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创新的专业研发团队,以高度的专注和执着为客户提供生化试剂透析袋,标准品,液体试剂,抑制剂。上海源叶生物始终以本分踏实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影响并带动团队取得成功。上海源叶生物始终关注精细化学品市场,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实现与客户的成长共赢。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