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可降解生态节地葬面积
不同于传统的“入土为安”,撒海后的骨灰随着潮汐奔涌,给祭祀造成了挑战。一些人希望,在重视生态安葬中“葬”的新形式推广的同时,也要注重“祭”的环节。以海葬为例,市民平时难以到达一些撒骨灰的地点,希望可以在清明时节,允许家属自愿报名,乘坐客轮到当初撒骨灰的地点吊唁逝去的亲人。在林军看来,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不光要注重形式上的变化,也要保留传统丧葬文化中的精神文化内核,“丧葬体现着生者对逝者的精神寄托,节地生态安葬除了要在形式上做减量,还应当进一步在精神上做增量,服务好后续的祭祀环节,让逝者家属找到同样的精神寄托,也能吸引更多人接受节地生态安葬理念。”生态节地葬是一种利用自然环境,实现环保、节约土地资源的新型葬礼方式。普陀可降解生态节地葬面积
本案中,小甲作为于某之子对于于某骨灰安葬方式应享有优先决定权,骨灰安放证由小甲持有更为适宜,于某弟弟应向小甲返还。高某与赵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小亮。1991年,二人离婚,小亮由赵某抚养。田某系高某同母异父之妹妹。高某于2019年9月20日死亡。小亮参与了高某丧葬事宜的整个过程,未对任何事宜提出过异议。2019年9月22日,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就高某骨灰海葬事宜进行了约定,如果中途退出海葬的,需由业务单上登记的经办人办理取灰手续。现高某骨灰仍在该殡葬公司保管。2020年,因高某遗产问题,小亮与田某发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小亮以田某因遗产问题,可能不会对骨灰妥善安葬为由,将殡葬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骨灰,并将田某列为该案第三人。普陀可降解生态节地葬面积生态节地葬将逝者的尘骨融入大地,回归自然的怀抱。
生态节地葬特点:一、不保留骨灰安葬,指在规定区域内进行骨灰撒海、撒散、集中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一种安葬形式。二、遗体节地型墓位安葬,指在土葬革新区安葬设施内(或在火葬区的少数民族公墓内)采用节地型墓位安葬遗体的一种形式。遗体节地型墓位的标准为:安葬遗体的单人墓位和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分别小于4㎡和6㎡,墓碑高度(碑额至地面的距离)低于1m,硬质墓材覆盖面积不超过墓位总占地 30%。三、遗体深埋不设墓碑安葬,指将遗体埋葬在地下深度不小于1.5m或地宫,墓位不突出地面,不设硬质墓碑(或设置其他小型标识物)的一种葬式。
适用对象,具有绍兴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骨灰存放到外地者除外。奖补标准:骨灰实施撒散,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0元;骨灰实施树(花)葬、草坪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0元;骨灰安置在骨灰堂(墙、廊),每例一次性奖励3000元;小型低碑式安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元。生态殡葬具体又可分为树葬、草坪葬、花盆葬、壁葬、海葬等形式。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殡葬观念的更新,“绿色殡葬”时下成为引导殡葬发展趋势的新风尚。普及生态葬,有利于推动殡葬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生态葬距离“深入人心”还有多远?预计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占比超过30%,社会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林军认为,当前节地生态安葬在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小难度,其中较需要突破的是传统丧葬观念带来的障碍和安葬形式创新上的不足,需以转变观念先行,同时做好设施建设、服务优化等方面的工作。参加海葬活动的潘先生送走了没有后人的大哥。他说,福州的公益海葬活动不花一分钱,活动开展也井然有序,唯独感觉亲人骨灰撒进海里后,心里空荡荡的,似乎少了些许寄托。生态节地葬,让生命在自然中永恒,与环境和谐共处。长宁可降解生态节地葬价位
生态葬方式丰富多样,满足不同人群的殡葬需求。普陀可降解生态节地葬面积
“有一位退休不久的老先生来咨询树葬,他觉得留给孩子、家人的应该是做人的道理和善良的内心,而不是一座冷冰冰的坟墓,去世后应该回归自然,与大地、青山融为一体。但他的家人反对他这么做,觉得树葬会让家人丢面子,无法向亲朋好友交代。”唐晓林记得,那位老先生决心很大,如果家人不接受,他想提前预定树葬,以免家人不按照他的意愿办理后事,“如果有必要,他还要去做一个公证,委托我们按照树葬要求处理骨灰。”树葬,“增”与“减”的因素考量。普陀可降解生态节地葬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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